不久前,北京市交通委表示,正在研究私家车合乘的指导意见,也即人们通常所说的“拼车”。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况看,指导意见中涉及对公益性合乘的鼓励支持,对合乘费用的分担,以及对非法运营的界定等。根据交通委的计划,这项指导意见将在年内出台。
在笔者看来,北京市交通委对拼车的关注,以及使拼车规范化的这种态度首先值得肯定。首先,通过拼车可以有效提高私家车的运行效率,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目前城市的拥堵情况,也减少了尾气排放;其次,在很多发达国家,政府对私家车的拼车行为都持鼓励态度,也成为一种值得借鉴的经验;最后,无论是拼车还是“非法运营”现象,目前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,有关部门与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“无为而治”、或是不分青红皂白的“一棍子打死”,还不如从源头抓起,明确规范拼车和“非法运营”,使消费者有法可依,有规可循。
解决拼车问题的突破点在哪儿?笔者认为,如何界定拼车和非法营运,将首先成为考验有关部门政策水平的关键,也是决定未来拼车指导意见能否真正落到实处的核心。经过此前围绕出租车的调价、规范电召软件等一系列措施,出租车改革正在进入深水区,打车难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,如果对“拼车”加以放开,却有无法明确界定拼车行为与非法营运,将有大量以“拼车”为名的“黑出租”上路拉客,从而与政策制定初衷适得其反。
其次,如何平衡相关各方利益关系,也是决定拼车政策能否出台的重要因素。拼车对节能环保的贡献无庸置疑,然而拼车对出租车行业无疑会带来一定冲击。如果不能在政策制定之初协调兼顾各方利益,其出台过程可能被一再拖延而导致最终不了了之。
再次,如何明确规范拼车各方的权力和义务,是保证拼车规定持续实施的基础。目前,拼车情况更多是在同一小区内的邻居,或是同一单位的同事,如果要讲拼车这种做法推而广之,就需要事先对拼车各方需承担的责任,以及应尽的义务作出明确规定。否则,一旦出现纠纷,就会极大打击人们拼车的积极性,使车主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而放弃拼车。与此同时,应将拼车收费固定化,规范化,保证车主在承担责任的同时也有所收益,使其有拼车的积极性。
再次,拼车规定并非一项孤立的政策,还需要其他方面的法规规定相配合。举例来说,至少需要在对车主的培训方面制定相关详细规范。毕竟如果发生交通事故,按照道路交通法,驾驶员应对事故负有责任。而且,如果在拼车过程中出现突发状况,也需要驾驶员能够及时作出应对,因此是否可以对司机进行相关免费培训。这些看似细节的情况,都需要有关部门在规定出台前进行系统研究。
最后,作为一项有关部门的鼓励方向,应在相关政策方面给与“拼车”行为政策扶持。比如允许拼车出行的车辆在高峰期使用部分公交车道、或对拼车出行的车辆实施停车费减免等。
总而言之,无论在缓解拥堵还是促进节能减排方面,“拼车”都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案。然而,拼车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,恰恰缘于其中存在的诸如如何清晰界定拼车与非法运营、如何明确拼车各方责任,以及如何平衡出租车利益等几个难题。如果能够在上述问题上妥善解决,拼车也一定能成为现有城市出行结构的有益补充。